欢迎访问半岛综合平台app下载网站。

全国咨询热线18333811520

防止高速公路桥梁分隔间隙坠亡更需要“正确宣传导向”

来源:半岛综合平台app下载    发布时间:2024-05-01 12:09:42
详细信息

  春运的热潮还未褪去,不幸的事故却接连发生。2月10日5时12分,因路面结冰湿滑,岳武高速下行线辆车多点相撞事故,造成5人死亡、4人受伤。事故5名死者当中有4人为躲避追尾,站在中央护栏支护架上,因结冰湿滑不慎从桥梁中央分隔带间隙坠落身亡。

  同样是今年春运期间,1月28日晚7时许,在咸宁通往武汉方向的武深高速上,三名春运返乡人员先后从拥堵的车流中蹊跷消失。后来,救援人员在距离桥面十多米的高架桥下发现这三人,令人惋惜的是,其中两个人已经死亡。

  近年来,接连发生驾乘人员在交通事故发生后紧急避险时,不慎从高速公路桥梁中央分隔带的分隔间隙坠亡的事故。高速公路桥梁分隔带间隙问题越发引人注意。

  据了解,我国高速公路的桥梁为了能够更好的保证结构的稳定性、控制工程质量和养护维修,往往会左右幅分离。看上去是一座桥,其实是左边一座桥、右边一座桥。尤其在我国南方或者山区,地形条件限制,整体式桥梁没有空间实现。

  中国公路学会桥梁和结构工程分会秘书长、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赵君黎和记者说:“高速公路的常规桥梁一般都设计成分离式桥梁,上下行各一条,中间设置50至100厘米左右的空隙,能够尽可能的防止两幅桥相互影响(横向受力),保障了桥梁结构安全。”

  目前,常见的桥梁中央分隔带间隙正常情况下不会超过1.5米,有的高速公路将其封闭起来栽花种树,有的安装防眩板,有的在护栏上设置相对来说还是比较矮的隔离网。具体怎么样处理,按照设计单位的设计执行。

  需要注意的一点是,高速公路桥梁中央的是护栏,是用来防车撞的。因为高速公路是专供汽车行驶的最高等级的公路,法律禁止行人进入高速公路,因此,高速公路上不存在为行人设计防坠落的栏杆一说(混合交通的除外)。

  可见,高速公路桥梁中间的护栏设置功能是防止车辆冲撞至路侧,护栏是一种交通安全隔离设施,禁止任何人翻越。

  目前,我国高速公路桥梁设计主要考虑车辆安全,而未考虑人员行走的需求,也未考虑车辆在左侧停靠避险的情况。

  “高速公路是专供汽车行驶的专用公路,和一般城市道路不同,禁止行人进入,所以没考虑行人通行、穿越的需要。桥梁上安装护栏的目的是防车撞。当护栏受到撞击后,间隙的存在可以为护栏变形、位移提供空间。若有行人在间隙避险、翻越,会更危险。此外,因为不符合中国行驶习惯,若在高速左侧设置应急车道和避险区域会更危险。”中交第一公路勘察设计院副总工程师郭腾峰如是说。

  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因发生人员从高速公路桥梁分隔带间隙坠亡事件,个别省份开始在桥梁分隔带间隙加装防坠网。然而,事实上,这些防坠网根本就没有起到作用。主要是金属防坠网会因为车辆行驶产生的振动而变形,进而导致固定螺栓松动、脱落,起不到防坠落的作用,反而影响了桥梁养护和结构安全。据了解,个别省份已经拆除了这些防坠网。

  全国工程勘测考察设计大师、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总工程师包琦玮表示:“高速公路桥梁部分路段架设路侧防抛网是有要求的。一般是为了尽最大可能避免抛物影响到附近的高铁和高速公路,防止造成事故。如果为了违法翻越而在桥梁中间设置防坠网的话,则需要全线设置,那么这个代价是包容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的,是得不偿失的。”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林鸣表示:“人行桥、混合通行桥、高速车行桥、铁路桥等,在防护方面都有规定和标准,全世界可能都相差无几。中国高速公路已超越13万公里,城市高架桥也数以万计。分离式公路桥要不要对分隔带采取防护,以及如何防护,可能是一个风险概率问题。通过概率评估、数据分析,可能才能得出较为贴切的处置办法。”

  “从目前来看,路桥设计要考虑各种风险事件出现的概率。但太小的概率事件,一般难以进入规范要求中。”赵君黎表示:“桥梁设计宏观都有安全规定。操作层面,没考虑堵车时,乘车人下车并在桥上活动的安全。高速路以车为服务对象,间接服务车上人员,但未考虑车上社会非专业人员在桥上发生的危险行为。为极小概率事件设立安全设施,需要社会、政府、业主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相比之下,通过大力宣传普及交通安全知识、增强执法和管理力度,可能会取得更好的效果。”

  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李正熔也表示:“所有的所谓的安全都存在失效概率。从桥梁中央分隔带陨落事件看,是桥梁结构不安全概率发生了,还是人的不安全行为概率发生造成的?比如是否应该有其他躲避交通事故的安全方式。如果明知不安全还去冒险的话,就是人的问题,而不是建筑安全涵盖的小概率问题。该个人承担相应的责任的部分应由个人负责,桥梁设计和养护只能保障相对安全,不足以满足极端状况。因此,面对这类事故,还需要道路使用者提高安全意识及防护技能。”

  北京司法鉴定业协会建设工程质量鉴定专业委员会委员陈宏云提出了另外的思路,他指出:“现在一些地方的交通事故处理宣传引导语言存在一定误导,例如‘发生交通事故后,司乘人员立即到护栏之外避险’。这些宣传语缺少依据,而且只在公路路基段成立,在公路桥梁段不可行。近年来,质疑宣传标语不科学、有误导的司法案例时有发生。目前,最有效的方法是,有关部门精准把握道路设计的科学性,合理宣传引导,广而告之,合理使用高速公路和桥梁隧道,区别对待公路路基段和桥梁段。在公路桥梁段发生追尾事故后,在确认安全的情况下采取合理的避险措施,要像宣传‘发生火灾不轻易跳楼逃生’一样,让不冒险翻越桥上的保护栏杆成为常识。”

  安全大于天。每个公民首先必须树立交通安全意识,不要在高速上随意行走,不要翻越隔离设施。其次,相关管理部门也应当让每个司机了解高速公路安全驾驶规则,做到警钟长鸣。

  总之,“安全”永远在路上,安全意识和文明驾驶行为必须根植于我们每一个人的心中。